第一百六十四章:李子不凡_荒城之神寨没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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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六十四章:李子不凡

  “快,脱衣服”。

  海玲珑掀开白熊皮,上来就扒。

  这是要拿我当诱饵吗?。

  我抓着外套不松手,可都烂成这样了,根本不经拽,“刺啦”扯成了两半。

  虫群已从黑暗的通道里飞出,白花花一片,在磁葫芦前来回盘旋,却迟迟不敢靠近。

  海玲珑也不吭声,捡起两根燃烧的木头,扔到左边洞口,接着把我的湿衣服丢进火堆,升起一股股黑烟。

  又改用烟熏了,双保险?。

  可这些烟明显不起作用,很快就被吸入旁边的地缝里。

  我猛的察觉不对,完,百密一疏,这家伙比抽油烟机还猛,什么气味都留不下,那个砂囊香顶多是个摆设,根本挡不住虫子。

  再听外面的唿哨一声接一声,催的人心惶惶。

  果然,在经过一次次试探后,大部分虫子从距离吊坠较远的地方飞了进来,甚至沿着石壁往矿洞里爬,密密麻麻。

  瞅着象是挺大个儿的蚂蚁,白翅黑头,有的更加细长,翘着尖尖的尾巴。

  说真的,我从小就害怕这玩意儿,一直秉持着你招我、我也不惹你的态度,要搁在以前,早颠了。

  可现在出不去,墙上有窟窿也不敢钻,只能用之前的笨办法,披上白熊皮装死。

  “……赶紧跑吧,往水里跳”。

  我还没忘了提醒海玲珑,谁知她竟然生拉硬拽的把熊皮抢了过去,“呼”的铺开,盖住那条地缝,又怕堵的不够严实,忙不迭的往里塞。

  浓烟滚滚,开始向四周弥漫。

  “……憋住气,……数到三百……”。

  她一边咳嗽、一边往后推我,直到贴紧岩壁,把窟窿堵住。

  我被呛的睁不开眼,泪流满面,海玲珑却高举着火把,又蹦又跳,天上地下的一通乱戳。

  暗中视物已经不算本事了,这烟熏火燎的,竟然能看见那么小的飞虫。

  大概得益于她们的第三层眼皮,浅灰色的隔膜,可以减少来自外界的刺激。

  五六分钟后,白熊皮终于被揭开,转眼间,烟雾消散殆尽,只留下满地的虫子,触目惊心。

  很多翅膀都被燎没了,六爪朝天,一动不动。

  “这叫两头堵,它们一害怕就会乱飞,能不撞墙吗?”。

  海玲珑笑嘻嘻的在洞里转了两圈,确保没有遗漏,回头又去扒拉虫子堆,挑拣了一些半死不活的,小心翼翼的放入挎包,并把平安葫芦也塞了进去。

  “你要它有什么用?”。

  “瞌睡虫可以做麻药,特别是这种用血窝子养的最好”。

  见我不明白,她弯腰钻进通道,拎着一只死兔子出来。

  兔子血淋淋的,半软不硬,说明刚死去不久,也许就在虫群钻出来之后。

  “养虫并不容易,特别是象同益古镇这么冷的地方,首先一点,你得替它们保暖……”。

  行话叫“贴儿”。

  就是把虫放在胸口,用体温来催熟,也是为了让它习惯主人的气味。

  有的虫倌儿为了省事儿,索性把“宝贝”养在活物体内,既可以吸血,也不会冻死,短时间内就会出虫。

  而用来养虫的活物则被统称为血窝子。

  “原来这就是红虫啊”。

  “不不,只有沾了人血才会彻底变红”。

  她捏起来一只,指着肚腹下的红线:“很好区分的,瞧见没有,这里有道红杠杠,俗称肚皮上插香,真正的红虫是全身红,红的发亮……”。

  我捂着鼻子,躲的远远的,生怕不小心会爆开。

  “还有一种飞蛾,连翅膀都是红的,可我没见过,都说它不吸血,是天上的仙女化身,跟着它能找到长生树”。

  颜不当!

  那长生树就是“招颜”了。

  说不定和神木还有点关系呢,回头问问解老四,查。

  “用血窝子养虫不光是为了保暖吧?”。

  “那当然,不管什么血,都会让虫子更有攻击性,而且只要开了荤,口味就变了,不会再吃别的东西”。

  最早养虫是用五毒粉,蝎、蛇、蜂等,也有的喂草药,但劲忒大,就象你给刚出生的婴儿吃人参鹿角,不烧死才怪。

  所以老人们经常说:虫如飞来金,等闲不可得。

  后来出了位齐大学士,也不知他怎么琢磨的,先让公鸡把这些毒物吃掉,再来吸食鸡血,由此慢慢演化为如今的红虫。

  齐大学士?。

  “你不知道啊?齐三圣是虫界的开山祖师,他的后代出了不少有名的虫倌儿,这位齐大学士就是其中之一”。

  几百年来,齐家虫风头日盛,可到了齐南火这儿,她突然下了一道禁令,凡是人门弟子,不得从事与之有关的任何买卖,此消息一出,顿时全城哗然。

  “为什么?”。

  “齐南火一向洁身自好,不愿意招惹是非,再说,现在养虫也不是件光彩的事情”。

  我想起那天小黄毛他们看见虫卵时的表情,脸上写满了恐惧。

  “就是,干吗费这个劲,真有杀父之仇、夺妻之恨,直接上去给人家一刀不就完了吗?”。

  “哎,你爱说谁说谁,别把齐家捎进去啊,是那帮脏心眼子的家伙坏了行市,红虫也不是专门用来杀人的,谁舍得用大炮打苍蝇”。

  “那就是胁迫?”。

  “差不多吧,你活的越久,他就能控制你越久”。

  海玲珑摆弄着兔子,从肉里挤出几条蠕动的幼虫,还有一堆粘乎乎的蛹,和我在十人墓捡到的完全不同。

  “你,你连这个都要?”。

  她也真下得去手,反正我恶心的都快吐了。

  “有句话怎么说,比邻而生,共天涯,奔波到死,不移情……”。

  把黑白成对的蛹形容为“比邻”也就罢了,居然还给嗜血的毒虫配上这么情意绵绵的诗,起名字的这个人不是太有文化、就是心理变态。

  “虫子的好坏之分是咱们给它界定的,主要还是在人,就象红头师傅和齐家,他们也养虫,却从来不干那些下三滥的事儿,只是拿来制作药材……”。

  红头师傅是当地专门替人拔虫的巫医。

  “给你说啊,这个虫子养好了,城里那些谈恋爱的小姑娘都争着要呢,比送花、送戒指都强”。

  比邻虫又叫“扣子”,或者“分不开”,一个成蛹,另一个会粘在上面,雌雄搭配,破茧后能存活半年,如果被风雨吹散,雄虫会穷其一生来寻找对方。

  “雌性比邻没有口器,必须通过雄虫的尾刺输送养分,一旦分开,它会选择进入人畜体内休眠,并分泌出一种气味素,引导雄虫来找自己”。

  听这女人大谈虫经,算得上半个专家了,不过我越看越觉得她象个钱串子,通神道涉及各行各业,就没有他们不做的生意,万物皆可生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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